假设要拆分谷歌,应该分出哪些业务来?
发布时间:2021-11-15 16:02:41 所属栏目:云计算 来源:互联网
导读:谷歌反垄断调查可能正在进行 @AdMonsterGavin 谷歌可能正在接受司法部的调查。 我非常肯定地预测一下结局:谷歌赔偿一笔微不足道的金额,其股票的上涨完全能够弥补这部分支出投资者会看到谷歌的垄断不会带来任何负面后果。(在下文,我将把Alphabet统称为谷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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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Chrome从广告和搜索业务中剥离出来是很重要的。当前AMP的集成搜索是一个明确的反竞争行为,如果没有对Chrome的控制,没有向其销售广告的网络,没有搜索页面布局,没有支持它的缓存和服务器集成,AMP就无法工作。把它变成Chrome实验室的一部分会更安全,因为Chrome实验室会讨论他们所希望的互联网的未来。 把Google Fiber拆分到这里,因为显然,谷歌不把它当做一门生意,而更像是一个奇怪的实验。 接下来是广告技术部分。这一部分很重要,因为关于如何拆分谷歌的广告业务,我有一些不同的看法。具体地说,我认为这应该不完全是它自己能决定的事情。让谷歌自己决定这个办法仍将产生一个明显反竞争的业务部门。要真正开放广告技术市场,让其自由地竞争,同时创造理论上可持续的业务,我们不仅需要把广告技术从谷歌中分离出来,还需要把广告一分为二。一方面是广告服务技术,另一方面是广告交易技术。这消解了一些冲突(比如AdX在谷歌Ad Manager中具有特殊地位),并符合逻辑:这两个部门对成功有着不同的要求。 AdX——广告交易部门 该部门将包括所有谷歌目前的广告招标和交易产品,包括AdX,EDBA,GDN,DV360。这意味着管理投标、广告交易、理解用户数据……的所有技术。 这一点很重要,因为它将处理数据的技术与收集数据的技术(比如谷歌分析)分离开来,这种分离在广告技术其他领域中也有所体现。其分离发出一个明确的信息,即第三方数据收集不能成为广告交易业务的一部分,否则会导致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冲突。它还移除了一些特殊的反竞争系统交互,包括:AdWords和Search、AdX和DFP,以及与YouTube或AdMob相匹配的谷歌控制的各种需求。我还希望这一分离将推动广告交易变得更具竞争力。 不久前,我认识的一个人建议所有的广告交易都应该是非营利性的。既然我们在这里幻想的是虚假的司法部案件,那么我更愿意这样做。 Double Click——广告服务部门 这个部门将为其他平台提供全部广告服务,包括现在的谷歌广告管理器(Google Ad Manager,又名DFP):AdMob、谷歌营销管理器和AdWords。在他们自己的业务中运行这些系统,将会给许多其他产品留下生存空间(这些产品曾被用来集成谷歌广告技术)。现在,这些产品必须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上寻找广告工具,他们将被要求接受比拆分之前低廉太多的竞价。 如果要拆分谷歌,应该分出哪些业务来? 广告服务业务仍然有足够成功的合同和收入,可以继续提供免费产品。把它与广告交易部门拆分,将给其他公司一个机会,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广告服务器,而不再是人们一窝蜂地跑去使用谷歌的广告产品。 谷歌未能在广告服务领域进行创新(在至少十年的时间里,DFP几乎完全没有技术进步),但仍保持着在该领域的主导地位。这是谷歌垄断行为的一个明确指标。将广告服务部门单独拆分,将推动这家新公司进行真正的技术进步,或者(在没有服务器、搜索或交易集成优势的情况下)面对可能发生在隐私和性能等方面创新的实际竞争。 广告部门与谷歌的拆分和更进一步的分离显然是这个建议中最难考虑的部分。谷歌的广告系统之所以在市场上占据主导地位,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尚不清楚的黑箱整合。我们看着这种分离,但还是会问:这就足够了吗? 如果一家公司控制了供需体系,即使没有执行,也可能让它们对市场提出不公平的要求或直接进行控制。我认为这是一个不错的论点,但我认为广告技术市场必须从现在起作出真正的改变。此次分离的目的是为这些部门创造机会,使它们能够以能够推动市场创新和变革的方式,真正地与其他广告技术进行竞争,。 所有这些拆分的最终结果应该对一般web用户有利。就像我在最开始说的,这些独立的婴儿铃式企业不应该是没有功能的,也不应该没有盈利的机会。我建议的拆分创造了两个截然不同的机会:一种部门将不得不在提供服务的能力上进行创新和差异化;另一种部门则必须在更大的广告技术领域提高技术能力。这可能会导致另一种分裂,但我认为这是最公平的。 ![]() (编辑:萍乡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





